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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管理制度

为加强我校学生校外实习学生管理工作,规范学生校外实习行为,制定本规定。

1、校外实习学生必须根据学校安排,按时到达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,不得擅自调换单位和离开,否则按旷课处理,直到开除学籍。

2、学生必须服从带队老师和实习单位的安排,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,违反者按规定处理,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实习,实习成绩以零分计,并给予严肃处理。

3、学生在实习期间具有双重身份,既是学校的学生,同时也是企业的员工,必须服从学校和企业的双重管理。按学校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,遵纪守法,不准打架、酗酒、闹事、赌博等。遵守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,从严要求自己,不迟到不早退,尊敬领导,虚心向师傅学习,努力工作,注意安全生产。

4、学生在带队老师和单位指导师傅指导下,认真学习,积极训练,努力完成实习任务,适应实习单位的工作需要。

5、学校因教学、管理的需要,要求学生回校时,学生应服从学校安排,及时返校,违者按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。

6、实习期间在社会上或给实习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生,除按规定开除学籍外,对实习单位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学生自己负责。

7、校组织的实习前培训和其他相关教育,遵守学校管理规定。

8、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报告实习情况,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和实习回访调查。

9、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,不能私自离开单位。如需请假,必须按照单位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告之指导教师,获得允许后方可离开单位。

10、如确实有特殊且正当原因需要离开现实习单位的,必须提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家长同意,同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,得到实习单位批准后方可离职,并与实习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交接。

11、未经学校和实习单位允许私自离开单位的,一切责任自负,学校不再负责安排实习单位;因学生擅自离职,给单位造成损失的,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外,学校还要对学生本人进行纪律处分。

12、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单位辞退的,学生实习成绩记为不及格,不能参加该专业技能鉴定;情况严重的,给予纪律处分。

教 务 处

2018年5月15日

发布时间:2025-02-08 15:02:15 点击量: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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