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网您好,欢迎访问洛阳市新艺中等专业学校,热门专业火热报名中!
洛阳市新艺中等专业学校 招生咨询
招生咨询招生咨询

0379-80886961

教学管理Teaching team

咨询热线

0379-80886961

教学工作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教学管理 > 教学工作 >

教师工作奖惩办法

为鼓励教师工作积极性,提高教学质量,提升教学水平,在学校教师中间形成良好的赶超机制,特制定此工作奖惩办法。

1.教师上课前,提前3分钟候课,如实验课,需课前安排好,以铃声为准;如上课前5分钟教师未走进工作岗位的,发现一次扣50元,超过5分钟,按旷课一节算,发现一次扣100元。如果因为领导或其他本校教职工有事让其离开课堂,一经查实,所扣款项与其无关,责任由对方承担。

2上课必须带教案,不带教案上课,发现一次扣50元;

3.上课禁止学生外出,否则,每人次扣10元,特殊情况除外;

4.严禁提前下课,不超过5分钟扣50元,超过5分钟按旷课一节算;

5.上课严禁教师接打电话,发现一次扣50元;

6.正常教学课堂不能作为自习课及作业课对待,必须有明确的教学内容,发现一次扣20元;

7.每节课下课前填写教学日志,如发现教师没有填写的,扣10元;

8.课前对所教班级进行点名,如实验课及体育课必须下课结束前再核对班级人数,发现一次  扣10元;

9.无课教师在办公室内要备课,上班期间严禁做和教学无关的事情,如有类似情况,发现一次扣50元;

10.在上课结束时,需要关闭电源,关窗,落锁,卫生符合标准后,任课教师方可离开。如发生事故,依据情节轻重,给予至少10元以上的扣款。

以上十项为教师基本工作职责,如有扣款,则用于奖励给表现较为突出的教师,此办法从本周开始实施.

教 务 处

2016.3.28

发布时间:2025-02-08 15:03:57 点击量:0

复制添加微信号:0379-80886961  了解更多学校招生情况

友情链接: 洛阳长城计算机培训学校 洛阳市经贸学院
网站首页 学校概况 教学管理 新闻中心 校园文化 专业设置 学校风采 招生就业 网上招生 联系我们
洛阳市新艺中等专业学校

学校地址:洛阳市涧西区龙鳞路五号院
电子邮箱:  123456@163.com

招生热线:0379-80886961 段老师
咨询QQ :0379-80886961

洛阳市新艺中等专业学校

微信公众号

洛阳市新艺中等专业学校

学校官网

Copyright © 2025 洛阳市新艺中等专业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. 豫ICP备11006664号-1